会 议 制 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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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 议 制 度
一、局党组会议。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。党组成员参加。由党组书记或委托人召集和主持。主要传达贯彻党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、部署基建(项目、规划、招投标、合同、资金);财务(资金调配、财务状况、大额经费开支、重大经济政策或经济任务);人事工作(调动、晋级、提拔、轮岗等);国有资产转让;直属单位改革方案;讨论、决定党组和机关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(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、效能建设等)。
二、局务会议。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。由局长或委托人负责召集和主持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科(室)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。主要讨论、安排体育行政和机关建设中带全局性的工作,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、措施、项目选择、政策制度;学校体育、群众体育、国家、省、市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申报、评选表彰;基建立项、规划、预算;大型活动或中心工作组织实施方案;直属单位的重大政务或经济活动;阶段性主要工作的安排及执行情况;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等。
三、全体职工会议。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。根据需要,结合政治学习进行安排。由局长或在家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,主要总结、部署工作,学习政策法规及有关重要文件,传达上级有关重要指示,宣布、通报有关重要事项。
以上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记录。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一经作出决议,必须共同遵守执行。党组会提前一天通知,党组成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,按时出席会议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,必须提前向党组书记请假。参加会议的人员要遵守组织原则和会议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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